太康律师网站logo

律师咨询电话:15346090331

刑事辩护

文泳星律师为掩隐罪被告人辩护,成功为其争取从轻处罚!

来源:太康律师时间:2023-06-02 11:10:14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2)豫1602刑初3XX号  公诉机关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林某某,男,1989年6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福建省XXXXXXXXX,住福建省XXXXXXXXXX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2022年6月30日被抓获,于2022年7月3日被周口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于2022年8月5日经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周口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逮 捕。现羁押于周口市看守所。

  辩护人文泳星,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以川检刑诉(2020)3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2年9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某某及其辩护人文泳星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某通过“飞机”软件联系在网络上从事网络赌博人员,林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和网络赌博人员商议帮助转移网赌资金,每转移赌博资金一万给其好处40元,并支付其相关费用。商议好后,2022年4月1日,被告人林某某流窜至北京市西城区北京西站南路80号院6号楼1层101北京农商银行丽泽支行,其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卡号是 621XXXXXXXXXXXXX,并绑定自己手机号1887XXXXXXX,开户后林某某使用自己的手机银行收到网赌人员转入资金996779元,中的993380元,202246,林某某流窜至河南省周口市示范区许湾办事处许湾街上的周口农商银行许湾支行,在此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卡号为623XXXXXXXXXXXXX,林某某使用自己的手机银行收到网赌资金347916元,将其中的334567元转出。经调查:1、受害人梁伟平于2022年4月6日,下载了软件名为“永利国际”的赌博平台,在上面充值了800元用于赌博,转入林某某的周口农商银行623XXXXXXXXXXXXX账户内。2、受害人子雄,2022年4月下载了了软件名为“银河国际”的赌博平台,在上面充值了9500元用于赌博,转入林某某的北京农商银行621XXXXXXXXXXXXX内。3、受害人鲁聪于2022年4月6日,下载了“皇冠现金网”赌博APP软件,之后鲁聪在平台赌博,在上面充值了7037元用于赌博,转入林某某周口农商银行卡623XXXXXXXXXXXXX账户内。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共计17337元。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书证、被 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明知其转账的钱是“上游”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为了获取利益仍然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上游”犯罪人员转移资金,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处罚。量刑建议: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林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对指控罪名及事实无异议,辩称被告人有以下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被告人庭后愿意缴纳罚金并退赃;被告人无前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系因生活所迫,且属财产犯罪,相较于其他犯罪来说,社会危害小;被告人家境困难,尚有父母,下有三个孩子需要照顾,目前尚无经济来源,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让其早日回归家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通过“飞机”软件联系在网 络上从事网络赌博人员,林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和网络赌博 人员商议帮助转移网赌资金,每转移赌博资金一万给其好处40元,并支付其相关费用。商议好后,2022年4月1日,被告人林某某流窜至北京市西城区北京西站南路80号院6号楼1层101北京农商银行丽泽支行,其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卡号是621XXXXXXXXXXXXX,并绑定自己手机号18876591159,开户后林某某使用自己的手机银行收到网赌人员转入资金996779元,并将其中的993380元转出。2022年4月6日,林某某流窜至河南省周口市示范区许湾办事处许湾街上的周口农商银行许湾支行;在此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卡号为623XXXXXXXXXXXXX,林某某使用自己的手机银行收到网赌资金347916元,将其中的334567元转出。经调查:1、受害人梁伟平于2022年4月6日,下载了软件名为“永利国际”的赌博平台,在上面充值了800元用于赌博,转入林某某的周口农商银行623XXXXXXXXXXXXX账户内。2、受害人童子雄,2022年4月下载了了软件名为“银河国际”的赌博平台,在上面充值了9500元用于赌博,转入林某某的北京农商银行621XXXXXXXXXXXXX内。3、受害人鲁聪于2022年4月6 3日,下载了“皇冠现金网”赌博APP软件,之后鲁聪在平台赌博,在上面充值了7037元用于赌博,转入林某某周口农商银行卡623XXXXXXXXXXXXX账户内。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共计17337元。被告人林某某共获得好处费14000余元。

  另查明:2022年11月9日侦查机关冻结被告人林某某卡号为623XXXXXXXXXXXXX的银行卡,冻结余额13361.79元。审理期间,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1000元并缴纳罚金10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认的书证:受案登记表,补充侦查情况说明,前科说明,抓获经过,被告人祝峰户籍证明,公安机关调取的62290802XXXXXXXXX账户交易明细,祝峰涉案手机调取的转账记录,被告人祝峰指认现场照片;被害人杨海勇、李锦花、陶洪杰、白丽霞的陈述;被告人祝峰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明知是违法所得财产而帮忙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林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合理部分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均可从宽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为此;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赃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林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29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至本院,期满不缴纳,强制缴纳。)    二、被告人上缴的1000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侦查机关冻结的被告人林某某卡号为623XXXXXXXXXXXXX银行卡上的违法所得13361.79元,有扣押机关周口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未随案移送的被扣押物品:银行卡两张由扣押机关周口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依法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 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李XX

相关阅读:

文泳星律师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告人辩护,为其争取从轻处罚!
文泳星律师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辩护,成功为其争取缓刑!
文泳星律师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文泳星律师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辩护,成功为其争取缓刑!
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请律师,能起到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太康律师事务所提醒:醉酒驾驶,不仅仅要承担刑事责任!
太康县律师解答:摆摊人咬伤城管,属于什么罪?
太康律师解析:到单位职工租住的院内行窃,属于入户抢劫吗?
别人欠我钱不还,我可以拘禁他吗?
太康律师文泳星执业照

联系律师

本站律师:文泳星

咨询电话:15346090331

执业证号:14116201810039912

执业律所: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专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