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来源:太康律师时间:2023-05-27 17:15:26
1. 婚姻法上的责任
如果一个人动了歪脑筋,隐瞒结婚,以单身身份去追求异性,甚至跟异性同居,那么就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配偶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其进行损害赔偿。
2. 刑法上的责任
更有甚者,已有配偶,却重复结婚登记,或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对外,则构成了刑法上的重婚罪(对方被蒙在鼓里,确实不知道其有配偶的,主观上没有过错,也是受害者,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国的刑法第258条,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真心觉得处罚太轻,震慑力根本不够)。
3. 民法上的责任
若甲瞒着配偶乙,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对买家丙声称自己没有配偶,若被乙发现,乙可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甲必须对丙承担违约责任。若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取得房屋的产权,则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须以离婚为前提),还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须以离婚为前提)。
4. 劳动法上的责任
若一个人在入职时,隐瞒真实的婚姻状况,用人单位能证明,该隐瞒会对其履行工作职责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潜在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规定两夫妻不能在同一个部门或者不能有上下级关系,否则其中一个必须调离,避免利益冲突,则若双方刻意隐瞒,则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要看规章制度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具体的处理是什么)。
5. 行政法上的责任
若一个人在办理重大事项比如出入境、官员财产申报时隐瞒了婚姻状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党纪责任。
婚姻是严肃的,不仅涉及到两个人,还涉及到老人孩子,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对他人乃至公众有一定影响。以坦诚、真实的态度面对婚姻,才可能经营好婚姻,不至于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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