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律师网站logo

律师咨询电话:15346090331

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接法院传票,该怎么办?

来源:太康律师时间:2023-05-27 17:15:07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问下,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接法院传票,该怎么办?

  太康律师解答: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法院立案后会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不接传票,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仍可以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因此,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相关阅读:

律师提醒:这几种情形下,隐瞒结婚或者离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太康律师告诉你,跨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生完孩子八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诉讼离婚,法院管辖地是怎样确定的?
太康县律师:诉讼离婚,这些证据要备好!
太康律师文泳星执业照

联系律师

本站律师:文泳星

咨询电话:15346090331

执业证号:14116201810039912

执业律所: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专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