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来源:太康律师时间:2023-05-27 17:26:37
劳动合同大都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款,相当部分的条款都可以在《劳动法》原文中找到,因此审查起来并不算难。但鉴于我国历史形成的较为复杂的人事制度,使得实践中遇到的劳动合同即事实形成的劳动关系较为复杂。在审查劳动合同时,必须熟悉《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注意审查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首先是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次关于试用的期限应当注意,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应当注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与《劳动法》的规定相符。
合同审查是一项对审查者的要求较为全面的工作,不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还要熟悉企业管理、经济运行的相关知识,当然一切的经验都需要慢慢累积的过程,边学边审,将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很快就能形成自己审查合同的技巧和方法。
相关阅读:
太康知名律师: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有哪些解决途径?本站律师:文泳星
咨询电话:15346090331
执业证号:14116201810039912
执业律所: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专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